2026年9月19日
一起經過 加拉太書06 讀經:加拉太書第二章 靈修分享:2:15-21 15 我們這生來的猶太人,不是外邦的罪人; 16 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,乃是因信耶穌基督,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,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,不因行律法稱義;因為凡有血氣的,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。 17 我們若求在基督裡稱義,卻仍舊是罪人,難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嗎?斷乎不是! 18 我素來所拆毀的,若重新建造,這就證明自己是犯罪的人。 19 我因律法,就向律法死了,叫我可以向 神活著。 20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,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;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,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;他是愛我,為我捨己。 21 我不廢掉 神的恩;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,基督就是徒然死了。 這段經文是整個加拉太書的「神學心臟」,保羅從指責彼得的事件中昇華,做出了新約聖經中最偉大的信仰宣告。保羅指出,不論是生來的猶太人還是外邦罪人,都有一個共同的終極現實:「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,乃是因信耶穌基督。」(2:16)保羅在一節經文中,連續用了三種不同的方式重複這個真理,可見其重要性。沒有任何人能靠著自己的道德、善行或律法表現,在聖潔的神面前被宣告為義。 那麼,既然律法不能叫人稱義,基督徒與律法的關係是什麼?保羅說:「我因律法,就向律法死了,叫我可以向神活著。」(2:19)律法顯明了我們的罪,將我們判了死刑;而基督代替我們承受了這個死刑。因此,保羅宣告了那個震撼古今的生命方程式:「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,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;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,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;祂是愛我,為我捨己。」(2:20) 這“我”指保羅自己。他追述自己蒙恩的情形,也代表了一切信徒的蒙恩經歷,因保羅所經歷的救恩,也是一切信徒所能經歷的。 每一個接受了基督的救贖的人,不但罪已得赦免,舊我也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了。因此在消極方面,罪的刑罰已不能再臨到我們身上。積極方面,在生活上不再受以前那個敗壞的舊我所支配,因以前的「我」已經與基督同釘死了。神既因基督的死而看我們已經死了—受了罪的刑罰了;信徒也當看自己已經和基督一同被釘死,而不是這舊時的「我」活着了!這不僅僅是一個成聖的理想,而是一個已經成就的屬靈事實。舊的、那個企圖靠著自己、活在罪中、或企圖靠律法自義的「我」,已經在十字架上與耶穌一同死了。現在活在我們肉體裡面的,是一個由基督掌管、以基督的生命為源頭的新生命。我們不再需要活在「表現得好不好」的焦慮中,而是活在「神兒子愛我、為我捨己」的絕對安全感中。保羅總結,如果人可以靠著行律法、靠著自己的好行為稱義,那麼基督的死就變成徒然、毫無意義的了。 「與基督同釘十字架」是我們每天需要對自己宣告的真理。很多時候,我們活得很累、很焦慮,是因為那個舊的「我」又從墳墓裡爬出來,想要證明自己、想要掌控一切、或者因為自己的失敗而陷入極度的自責與沮喪中。當我們面對失敗、誘惑或生活的重擔時,我們要回到加拉太書2:20。對自己說:那個失敗、軟弱、充滿罪疚感的我,已經死了!現在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。我今天的價值,不是取決於我的服事有多成功、表現得多完美,而是取決於那一位「愛我、為我捨己」的耶穌。因著信祂,我有能力去面對今天的挑戰,並且我的生命可以自然而然地流露出基督的榮美與聖潔。這就是福音帶給我們最釋放、最有能力的信仰實踐。 此時此刻,我心中最深切的焦慮是什麼?我是不是又在試圖靠著自己的努力(行律法)來贏得別人的肯定,或神的回報?「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」,這句話在我的時間分配、金錢管理、以及面對傷害我的人時,具體帶來了什麼樣的改變? 禱告 主耶穌,我讚美祢,因為祢愛我,甚至為我捨棄了生命。謝謝祢把我這個全然無助的罪人,與祢一同釘在十字架上,使我向罪、向律法的咒詛死了。求祢常常提醒我,現在是祢在我裡面活著,使我因信祢而活,得享完全的安息與自由。奉主耶穌的名求,阿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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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起經過 加拉太書05 讀經:加拉太書第二章 靈修分享: 2:11-14 11 後來,磯法到了安提阿;因他有可責之處,我就當面抵擋他。 12 從雅各那裡來的人未到以先,他和外邦人一同吃飯,及至他們來到,他因怕奉割禮的人,就退去與外邦人隔開了。 13 其餘的猶太人也都隨著他裝假,甚至連巴拿巴也隨夥裝假。 14 但我一看見他們行的不正,與福音的真理不合,就在眾人面前對磯法說:「你既是猶太人,若隨外邦人行事,不隨猶太人行事,怎麼還勉強外邦人隨猶太人呢?」 如果說第二章前半章呈現的是一幅美好的合一圖畫,那麼接下來發生的「安提阿事件」,則揭示了信仰實踐中的人性軟弱。當磯法(彼得)來到外邦基督徒聚集的安提阿教會時,他原本與外邦弟兄姊妹一同吃飯,這表明他明白在基督裡已經沒有潔淨與不潔淨的隔閡。 然而,當幾位從雅各那裡來、帶著強烈猶太律法傾向的人到了之後,彼得因為「怕奉割禮的人」,竟然出於恐懼,私自退去與外邦人隔開了。更糟糕的是,彼得的這種妥協引發了連鎖反應,其餘的猶太基督徒都隨著他一同裝假,甚至連靈性成熟、曾與保羅同生死共患難的巴拿巴,也被他們的虛偽給迷惑了。 保羅在此用了很重的字眼—「裝假」,來形容那些人的失敗,說明這些忽然與外邦人隔開的人們,他們所行的和他們良心所承認的不相合。按巴拿巴素以「寬大」著稱,保羅初出傳道時,首先接待保羅的就是巴拿巴;並且他與保羅同是為外邦人作使徒的,這次竟也不與外邦人同吃了。可見彼得在這件事上模棱兩可、膽怯畏縮的結果,對安提阿教會所引起的混亂的確不小。他的行動使人對於外邦人不必受割禮就可以因信稱義,與猶太信徒一同蒙恩得救不分彼此這件事是否出於神的真理,是否確切無誤,立即發生很大的疑問。那些被彼得與猶太信徒隔開的外邦信徒,毫無疑問地會感到十分難堪與失望。 保羅看見這幕,感到極其痛心。他發現這些人的行為「與福音的真理不合」。這不是一件無足輕重的社交禮儀問題,而是嚴重的神學危機。如果連大使徒彼得都拒絕與外邦信徒同席,那無異於在暗示外邦人:你們如果不變成猶太人、不守律法,你們就是二等基督徒。這是在踐踏基督十字架拆毀世代冤仇的功效。因此,保羅展現了極大的屬靈勇氣,他不顧彼得的威望與前輩身分,在眾人面前公開指責彼得的虛偽,直言他既然身為猶太人都能像外邦人一樣活著,為何還要強求外邦人去隨從猶太人的規矩呢?保羅用這份公開的責備,有力地挽回了福音的尊嚴。 「同儕壓力」與「對人的恐懼」,往往是基督徒跌倒和裝假的催化劑。彼得不是不明白真理(他曾經在異象中看見從天降下來的大布,也親自見證了哥尼流信主),但他過度在意某個特定群體的眼光,以至於真理在恐懼面前打了折扣。我們也常像彼得一樣,在不同的圈子裡戴上不同的面具,在世界面前附和世界的價值觀,回到教會又變回屬靈的模樣,這就是「裝假」。 保羅的榜樣挑戰我們:當身邊的環境、甚至是你所尊敬的屬靈領袖,做出了與福音真理不相符的妥協時,我們是否有勇氣不隨波逐流?我們是否看重「福音的真理」過於看重「人際關係的和諧」與「面子」?真正的愛與忠心,有時候正體現在為真理站立得穩,甚至在必要時,發出溫柔卻堅定的提醒。 在我的生活中,是否曾因為害怕被排擠、或者想討好某個特定群體,而做出違背聖經真理、甚至引導他人跌倒的妥協行為?當我看見身邊有不公義、或與福音真理背道而馳的事情在發生時,我是選擇為了維持表面的和諧而保持沉默,還是求神賜我智慧與勇氣說該說的話? 禱告 主啊,求祢赦免我常常因著害怕人的眼光、渴望得到人的肯定,而在真理上選擇了妥協與裝假。彼得的軟弱警惕了我,讓我看見自己的軟弱。求祢賜我保羅般的屬靈勇氣,將福音的真理放在生命的首位。當同儕壓力和誘惑臨到時,求聖靈賜我堅定的心,叫我的言行能表裡如一,不隨波逐流,活在祢的真實與光明中。奉主耶穌的名求,阿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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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起經過 加拉太書04 讀經:加拉太書第二章 靈修分享:2:1-10 過了十四年,我同巴拿巴又上耶路撒冷去,並帶著提多同去。 2 我是奉啟示上去的,把我在外邦人中所傳的福音對弟兄們陳說;卻是背地裡對那有名望之人說的,惟恐我現在,或是從前,徒然奔跑。 3 但與我同去的提多,雖是希臘人,也沒有勉強他受割禮; 4 因為有偷著引進來的假弟兄,私下窺探我們在基督耶穌裡的自由,要叫我們作奴僕。 5 我們就是一刻的工夫也沒有容讓順服他們,為要叫福音的真理仍存在你們中間。 6 至於那些有名望的,不論他是何等人,都與我無干。 神不以外貌取人。那些有名望的,並沒有加增我甚麼, 7 反倒看見了主託我傳福音給那未受割禮的人,正如託彼得傳福音給那受割禮的人。 8 (那感動彼得、叫他為受割禮之人作使徒的,也感動我,叫我為外邦人作使徒;) 9 又知道所賜給我的恩典,那稱為教會柱石的雅各、磯法、約翰,就向我和巴拿巴用右手行相交之禮,叫我們往外邦人那裡去,他們往受割禮的人那裡去。 10 只是願意我們記念窮人;這也是我本來熱心去行的。 過了十四年,保羅再次同巴拿巴,並帶著外邦門徒提多一同上耶路撒冷。保羅這次去,是順著啟示上去的,目的是要在耶路撒冷的領袖(猶太基督徒的核心)面前,澄清並印證他多年在外邦人中所傳的福音。這是一場關乎福音本質的關鍵對話。 當時,有一些「偷著引進來的假弟兄」混入其中,他們的目的是要窺探基督徒在基督裡所享有的自由,企圖強迫外邦基督徒遵守猶太律法、接受割禮,好叫他們重新作律法的奴隸。如果保羅妥協了,讓提多受了割禮,那就等於承認:單靠耶穌是不夠的,還必須加上猶太人的身分標記。但保羅和同工頂住了壓力,「一刻也沒有屈服於他們」(2:5),為的是要讓福音的真理在加拉太人和所有外邦人中得以存留。 結果令人振奮,耶路撒冷那些被視為教會柱石的領袖—雅各、磯法(彼得)、約翰,看出神賜給保羅的恩典,也看明了神的託付:彼得受託傳福音給猶太人,保羅受託傳福音給外邦人。他們沒有在保羅的福音上增加任何律法的要求,使徒既已在心中實際承認保羅的職權,也在外表上給他正式的承認,就向保羅和巴拿巴伸出「右手共相交之手」,印證了彼此的服侍。聖經沒有詳細解釋「右手相交之禮」是怎樣的一種禮節,但它的意義不會只像現今教會或普通見面時握手問安致意那樣而已,顯然含有表示承認的意思,是站在同等的地位上所作的一種公開的見證,使各地信徒對保羅的工作更為信任。 在耶路撒冷使徒與保羅行右手相交之禮之後,加上「只是願意我們記念窮人」,重點不在於強調「記念窮人」,乃在於表示,那些耶路撒冷的使徒們並沒有用任何命令的口吻吩咐保羅作甚麼事,或提出類似「條件」的要求,要保羅在他們正式承認之後必須遵行,這只不過表示,希望保羅對他們心中所願意行的善事也表同情而已!但在保羅方面,他們所願意行的善事,也正是保羅本來所熱心行的,當然樂意接受他們的意見。這表明,在福音的絕對核心上(因信稱義),兩派達成了完全的合一;而在服侍的對象與文化處境上,彼此尊重多元的託付。 這段經文提醒我們,真正的屬靈自由是何等寶貴,值得我們付上代價去捍衛。在信仰群體中,我們有時會不知不覺扮演了「假弟兄」的角色,企圖用自己習慣的屬靈傳統、文化習慣或道德標準,去套在別人身上,綁架別人的自由,例如:規定服裝一定要怎樣、敬拜一定要用甚麼風格、或某種特定的屬靈操練才算屬靈。 我們需要學習耶路撒冷使徒與保羅的智慧:在基要真理上,我們必須堅持純潔、絕不妥協;但在非基要的傳統、文化與事奉方式上,我們應當彼此接納、伸出共相交之手。同時,不論我們的宗派或事奉對象有何不同,「紀念窮人」、關懷弱勢,始終是神百姓不變的屬靈基礎。我有沒有在基督的恩典之外,私自設立了一些「屬靈標準」或傳統,來衡量別人是否是合格的基督徒?當我看見其他教會或肢體以不同的方式(我可能不太習慣的方式)來服侍神時,我是否能像耶路撒冷使徒一樣,看出「神賜給他們的恩典」,並給予祝福與合一的肯定? 禱告 愛我們的父,感謝祢在基督裡賜給我真正的自由,使我不用活在律法和人的眼光枷鎖中。求祢賜我智慧與堅定的心,在世代動盪中捍衛福音的真理,不向任何律法主義妥協。也求祢擴張我的心胸,看見祢在不同肢體身上的恩典,樂意與人和睦同工。求主激勵我,常常用實際的行動去紀念並關懷身邊有需要的人。奉主耶穌的名求,阿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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